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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廉署)联同香港警务处(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及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上星期(8月26日及27日)采取代号「铁盟」的三方联合行动,打击一个以一间工程承办商为首的楼宇维修贪污围标集团。廉署及警方在行动中拘捕共50人,包括集团主脑及骨干成员,部分被捕人士有三合会背景。涉案楼宇维修项目涉及全港27个屋苑及大厦,工程合约初步估计总值近五亿港元。

是次联合行动中,三个机构共搜查了39个处所,包括多间工程承办商及顾问公司的办公地点,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检走相关楼宇维修工程文件和会计纪录,并扫荡涉嫌由相关有三合会背景人士操控的非法场所。廉署及警方拘捕合共50人,年龄介乎24岁至77岁。

廉署早前接获市民有关楼宇维修贪污投诉,发现一间工程承办商怀疑透过贪污贿赂的不法手段,获取多项楼宇大维修合约。经深入调查,锁定三项位于东区、湾仔区,以及油尖旺区的商住及住宅大厦的大维修工程,合约总值接近两亿港元。是次执法行动成功阻截当中尚未批出的工程合约。

该工程承办商,即该集团主脑,涉嫌行贿工程顾问及部分业主立案法团(法团)成员,以取得该三项楼宇大维修合约,当中手法包括在标书评估报告中隐瞒其定罪纪录以顺利中标;将大维修工程项目分拆处理,以便绕过须经由业主批核的程序。廉署亦怀疑涉案的注册检验人员没有履行职责,并已将有关事宜转介屋宇署跟进。

行动中,廉署拘捕10人,分别为八男两女,年龄介乎39岁至77岁,包括工程承办商、工程顾问、注册检验人员及法团主席和成员,部分人士有三合会背景。廉署并从工程顾问的处所检获总值逾120万港元的现金,怀疑为涉案部分贿款。

竞委会的行动涉及全港23个屋苑及大厦的维修工程项目,分布港、九、新界共八个地区,初步估计涉案合约总值约三亿港元。部分工程的招标早于竞委会介入前已被推翻,部分则已开展或完成,竞委会正陆续联络涉案楼宇的持份者。

竞委会今次的行动,源于其在去年8月针对九龙城区一个私人屋苑维修工程所展开的搜查。经深入分析收集到的证据,竞委会亦揭发上述集团,涉嫌在多个工程招标期间从事反竞争行为,包括透过向成员发出俗称「功课」的价格指示,操控投标金额。此外,该集团甚至在部分工程招标期间,经中间人协调,与其他围标集团合作,各自安排旗下承办商参与,以增加中标机会。有关行为涉嫌构成围标、瓜分市场、合谋定价及交换敏感资料,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

行动期间,竞委会除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处所外,亦行使《竞争条例》赋予的强制权力,要求有关各方交出文件及资料,并出席竞委会聆讯以提供相关资料。

警方亦同步展开行动,于8月26日突击搜查九龙区多个涉嫌由相关三合会背景人士操控的场所,成功捣破三个非法钓鱼机赌博场所,并拘捕37人,分别为25男及12女,年龄介乎24岁至62岁,罪名包括「营办赌博场所」及「在赌场以外任何场所进行赌博」等罪行。

另外,警方亦就一宗涉及楼宇维修工程的「串谋使用虚假文书」案件采取执法行动,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龄介乎40岁至69岁,分别为建筑公司董事、结构工程师及承建商董事。该3名被捕人士涉嫌于2022年7至8月期间,就着港岛某屋苑中13个住宅单位的小型工程,向屋宇署提交13份伪造的工程完工证明书,该批证明书上的注册检验人员签署均于该人员死亡之后所作出。

廉署、警方及竞委会于是次行动成功瓦解该贪污围标不法集团。三方重申会继续紧密合作,全方位打击涉及楼宇维修工程的贪污、围标、黑社会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并会持续加强相关宣传及教育工作,向相关持份者提供指引及支援,防范贪污、反竞争行为及其他非法活动在楼宇维修工程中出现。

廉署、警方及竞委会呼籲市民积极参与楼宇管理事务并向执法部门主动举报任何违法行为。各持份者可参考廉署及警方就楼宇维修提供的相关资讯。业主在大额采购的程序中,应按情况采用竞委会早前推出的加强版「不合谋条款」,以加强防范及惩处围标等合谋行为。
 

Court proceeding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时任银行经理,控告她向家人披露对方正被廉署调查,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告今日(8月2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刘穗娥,44岁,集友银行有限公司(集友银行)前客户服务经理,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0(1)(a)条。

裁判官曾宗尧裁决时指,《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的立法原意是禁止任何人士洩露任何有关廉署调查的资料,以避免受查人有所警惕,法例因而明文禁止任何洩露廉署调查的行为。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9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透露,廉署于2025年1月底就一项仍在进行的调查,致函要求集友银行提供一个帐户的资料,信件其后交予负责开设该帐户的土瓜湾分行跟进。由于当时被告在该分行任职,而她的工作包括处理执法机构查询相关事宜,因而获授权阅览该封廉署信件,得悉涉案帐户由她一名家人开设。

虽然廉署已在信件中提示,署方的要求及信件内容均属机密,必须妥善保护,而披露有关机密资料可能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但被告仍然向其家人披露对方是廉署的调查对象。

《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订明,任何人士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他人披露贪污案件的调查内容或受调查人士的身分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一年及罚款25,000元。

集友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是香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赵之谦协助。
 

Court proceeding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两名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控告二人在处理一个私人屋苑多项小型维修保养工程时,使用近120份虚假报价单误导物业管理公司,工程涉款总值约60万元。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认罪,余下一名被告今日(8月1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杨国新,30岁,夏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夏利文)前高级工程主任,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杨国新的下属管怀锋,32岁,夏利文前工程主任,早前承认上述罪名。

裁判官丘国新指案情严重,案件牵涉相当数量的虚假报价单,被告行为违反诚信。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28日判刑,期间杨国新还押惩教署看管,以待索取其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管怀锋则获准保释,以待索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案发时,夏利文为将军澳私人屋苑Monterey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杨国新及管怀锋被派驻该屋苑,处理楼宇保养或维修工程采购事宜。根据公司指引,任何金额20,000元以下的小型工程,须取得最少三间承办商的报价。

案情透露,两名被告于2023年2月至4月期间向三间承办商批出近60张工程订单,总值约60万元。夏利文进行内部审计时,怀疑二人未有遵从指引索取足够报价单,直接批出相关订单。二人其后向公司提交近120份虚假报价单,声称报价单由17间承办商提交。

廉署调查发现,相关文件实由两名被告伪造,该17间承办商从未就相关工程发出有关报价单。

夏利文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袁国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宇光协助。

Court proceeding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连锁快餐店店长、其妻子以及六名被他招揽的「鬼工」,涉嫌「打假卡」虚报六人及其同党任职店务员逾1,500天,串谋诈骗快餐店支付薪金共约68万元,当中金额超过一半交予该店长及其同党。案件今日(8月18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讯,并转介至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并展开调查。八名被告分别为徐显宝,39岁,摩斯汉堡前店长、他太太陈咏思,28岁;以及六名摩斯汉堡前店务员黄贤宥、张咏仪、张子谦、张凯慧、利重钰及池海玲,年龄介乎24岁至33岁。他们被控共七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9月8日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准许各被告保释。

莫师饮食香港有限公司(莫师香港)在香港经营连锁快餐店摩斯汉堡。案发时,徐显宝是摩斯汉堡天水围分店的店长,负责聘请店务员,拟备相关出勤纪录以计算工资。

控罪指徐显宝、陈咏思与六名同案被告及其他同党,涉嫌于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串谋诈骗莫师香港,虚假地表示六名同案被告是莫师香港的员工,使用未经授权的智能卡在值勤系统拍卡以伪造出勤纪录,并提交虚假的出勤报告使他们看来工作共逾1,500天,导致莫师香港向他们支付薪金共约68万元,以及为他们缴付强积金供款共约60,000元。他们收到「薪金」后,将当中约40万元交予徐显宝、黄贤宥及一名同党。

廉署调查发现,徐显宝和陈咏思涉嫌招揽同案六名被告以「鬼工」身分,在摩斯汉堡天水围分店或屯门分店担任全职或兼职店务员。徐显宝涉嫌向他们声称无需到店上班,但需于获支薪后退回部分薪金。案发时,该六名同案被告均从事其他职业,而且从未到涉案分店工作。

莫师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祉羲代表出庭。

Court proceeding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两名印刷公司职员,控告他们隐瞒利益冲突,诈骗雇主委讬其中一人的亲戚提供送货服务,并从中获利约100万元。两名被告今日(8月17日)在区域法院认罪判刑。

苏强,53岁,Bannershop Hong Kong Limited (Bannershop)前助理生产经理,被判入狱10个月;及张海琪,34岁,Bannershop前送货部主管,判囚七个月,缓刑12个月。二人今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暂委法官韦汉熙判刑时指苏强策划本案,并斥责两名被告违反诚信,经考虑二人认罪,已全数赔偿他们的前雇主,以及各项求情因素,遂将二人的刑期扣减。

潘宝莲,苏强妻子,55岁,其相关控罪则由区域法院法庭存档。

Bannershop从事数码印刷、平面设计及展览装饰安装等业务。其员工手册及行为守则列明,如员工的配偶或兄弟姐妹与公司有任何业务洽谈,员工须向公司报告及应避免利益冲突。

案发时苏强负责管理Bannershop的印刷品生产,而张海琪则管理印刷品送达客户事宜。案情透露,苏强的大舅于2018年2月经张海琪推荐获委讬送货给客户。

于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间,张海琪向公司提交相关送货发票,并经潘宝莲的银行户口向苏强的大舅支付运费共约660万元。潘宝莲其后根据苏强指示,将当中约560万元转账予该名大舅,余下约100万元由苏强及张海琪瓜分,二人获分约70万元及约3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苏强声称与其大舅是朋友,但从没向Bannershop申报他与其大舅的亲戚关系,亦没有申报潘宝莲是其妻子。

廉署建议私营机构为雇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

Bannershop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柏爱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王玉华协助。

调查问题
1. 您目前身处哪个国家或地区?
香港
中国大陆
其他(请说明)
2. 您代表的是哪种类型的组织?
上市公司
大型私营企业
中小企业/初创企业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公共组织
商会/行业协会
其他(请说明)
3. 贵组织的规模有多大?
1 - 49 名员工
50-99名员工
100 至 249 名员工
250名或以上的员工
4. 您的职级或职位是什么?
高管/高级管理层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
管理层
一线/技术人员
其他(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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