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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proceeding

廉政公署起诉一名前银行经理,串谋一名金融科技公司(该公司)职员及其同党收受总值逾47万美元(即约370万港元)的加密货币「泰达币」,在没有银行授权下非法认证多份虚假文书,为多项与保险相关投资交易作为担保。该前银行经理早前承认收贿,今日(9月18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四年。

林俊贤,32岁,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亚洲))前客户经理,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法官练锦鸿判刑时称,本案涉及虚假的银行文件,影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信誉,亦为涉事银行带来巨大潜在损失,故被告的刑责较其他同类案件为高。法官以入狱六年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而将刑期扣减三分之一。基于并无额外减刑的特殊情况,被告最终判囚四年。

法官又颁令被告须向建行(亚洲)归还约370万港元,即相等于涉案贿款的金额。

廉署发言人指出,贪污不法分子透过加密货币迂回收受贿款,试图令贪污罪行变得更为隐匿,最终亦被廉署戮力侦破。廉署并已向法院申请手令,通缉其他涉案人士归案。

建行(亚洲)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在香港的子公司。案发时被告任职建行(亚洲)铜锣湾零售分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客户经理,负责为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服务,其职责从不涉及处理银行商业信贷及信用证申请,银行亦从没有授权他处理相关事宜。

案发时该公司,即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现已停运),经营一个数码平台,以进行与保险相关的投资交易。投资者进行交易时须提供由银行发出的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以确保若投资者未能承担相关损失,发证银行将履行最终付款责任。

Yu Po Holdings Limited (Yu Po)于2022年初经该公司成为相关投资者。在犯罪集团安排下,被告讹称是建行为Yu Po签发备用信用证的联络人。

被告承认于2022年4月至6月期间,与该公司一名部门主管及其同党串谋接受贿赂,即价值逾47万美元的加密货币「泰达币」,以认证多份假称由建行签发的备用信用证及两封假称由Yu Po签发并经建行背书的抵押函件,总金额逾16亿美元。

建行(亚洲)内部调查揭发事件,其后向廉署作出贪污投诉并提供全面协助。廉署调查发现,建行及其同系公司从没有签发涉案任何相关备用信用证及抵押函件,而该等虚假文书亦导致建行及建行(亚洲)蒙受潜在经济及声誉损失。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钟永骏及刘家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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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的前银行经理,今日(9月9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一名金融科技公司(该公司)职员及其同党收贿,即总值逾47万美元的加密货币「泰达币」,在没有银行授权下非法认证多份虚假文书,为多项与保险相关投资交易作为担保。

林俊贤,32岁,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亚洲))前客户经理,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另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则由法庭存档。

法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9月18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建行(亚洲)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在香港的子公司。案发时被告任职建行(亚洲)铜锣湾零售分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客户经理,负责为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服务,其职责从不涉及处理银行商业信贷及信用证申请,银行亦从没有授权他处理相关事宜。

案发时该公司,即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现已停运),经营一个数码平台,以进行与保险相关的投资交易。投资者进行交易时须提供由银行发出的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以确保若投资者未能承担相关损失,发证银行将履行最终付款责任。

Yu Po Holdings Limited (Yu Po)于2022年初经该公司成为相关投资者。在犯罪集团安排下,被告讹称是建行为Yu Po签发备用信用证的联络人。

被告承认于2022年4月至6月期间,与该公司一名部门主管及其同党串谋接受贿赂,即价值逾47万美元的加密货币「泰达币」,以认证多份假称由建行签发的备用信用证及两封假称由Yu Po签发并经建行背书的抵押函件,总金额逾16亿美元。

建行(亚洲)内部调查揭发事件,其后向廉署作出贪污投诉并提供全面协助。廉署调查发现,建行及其同系公司从没有签发涉案任何相关备用信用证及抵押函件,而该等虚假文书亦导致建行及建行(亚洲)蒙受潜在经济及声誉损失。

廉署发言人表示,案件只涉及个别银行前线职员受贿作出违法行为。廉署并已向法院申请手令,通缉其他涉案人士归案。廉署一直十分重视银行从业员诚信,早前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银行公会及银行业界的全力支持下,推出《银行业诚信约章》,持续提升业内诚信文化,并为银行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加深他们对相关法例及贪污风险的认识。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钟永骏及刘家帅协助。

Court proceeding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两名电子钱包公司雇员涉嫌蓄意隐瞒利益冲突。两人涉嫌出资及经营一家应用程式开发商,并安排配偶担任该开发商董事。两人亦利用职权诈骗及诱使公司将一项应用程式开发合约,外判予该开发商,从中谋取私利。廉署今日(9月8日)落案起诉四人串谋诈骗。

四名被告分别为李镇宇,46岁,Alipay Payment Services (HK) Limited (APSHK)时任高级业务发展专家;梁健恩,44岁,APSHK时任高级业务发展经理;以及李镇宇的妻子梁嘉莉,43岁;梁健恩的妻子孙青,40岁。

四人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们获准予保释,星期四(9月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蚂蚁集团)的子公司APSHK在香港营运电子钱包AlipayHK。蚂蚁集团及APSHK订立了明确准则,禁止雇员经营或投资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判技术开发商,并要求雇员须向公司申报利益冲突。

案发时,李镇宇及梁健恩负责开发及管理AlipayHK内的小程式。李镇宇于2022年底安排香港域加科技有限公司(域加科技)成为「医健约」小程式的外判技术开发商。该项小程式让用户可透过AlipayHK向医疗机构预约接种疫苗和健康检查,以及支付相关费用。

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于2022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间,一同串谋诈骗APSHK,不诚实地登记梁嘉莉及孙青为域加科技的唯一股东及董事,并致使APSHK委聘域加科技为「医健约」小程式的外判技术开发商。

李镇宇及梁健恩又涉嫌在受聘于APSHK期间,经营或投资于域加科技,却未有事先向蚂蚁集团或APSHK征求批准或申报梁嘉莉及孙青分别为二人的配偶,以及未有申报相关利益冲突。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以上涉嫌违法行为。案发期间,域加科技就经「医健约」进行的交易,从医疗机构收取约5%至8%的佣金。

蚂蚁集团及APSHK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建议私营机构为雇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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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暴雪」行动侦破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贪污案,起诉多人行贿受贿罪名。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今日(9月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贿赂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时任总经理和时任首席高级经理,以及「大判」承建商职员,涉及贿款逾590万港元,分判合约及物料订单总值约4.3亿港元。

吴启安,69岁,三跑项目填料供应运输分判商卡乐工程有限公司(卡乐)东主,承认五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和第9(2)(a)条以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案发时任职卡乐项目经理的廖伟伦,58岁,今日亦到庭应讯。他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法官叶佐文押后二人的判刑至2027年3月5日,并批准他们继续保释。廉署已向法庭申请充公吴启安的犯罪得益,稍后排期处理。

案发时,卡乐是三跑项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负责供应填海物料及提供运输服务。机管局一名时任合约总经理负责协助管理及监督三跑项目主要填海等多份合约的工程,有权向机管局及「大判」承建商推荐分判商。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则负责检查及验收分判商提供的工程物料和施工质素,以及指示「大判」承建商向分判商支付工程款项。

案情透露,吴启安于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就三跑项目分判合约,先后行贿机管局及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的职员,当中包括李永辉。

吴启安承认向一名机管局职员提供贿款,即630,000人民币,折合约72万港元,被对方用作购买一个内地住宅物业。吴启安并向李永辉提供贿款共约250万港元。

在主要填海工程方面,吴启安承认向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副总经理,分别提供贿款230万港元及30万港元;并指示卡乐时任项目经理廖伟伦向一名施工经理提供贿款10万港元。

卡乐借此取得三跑项目主要填海工程多项分判合约和物料订单,以及三跑客运大楼地基工程一项分判合约,总值约4.3亿港元;并获主要填海工程「大判」优待及要求承建商支付工程款项。

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早前承认收贿约330万港元,以及清洗犯罪得益约570万港元,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四年,并被法院颁令充公其犯罪得益共约600万港元。

机管局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及检控官李竹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傅韦茵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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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有连锁超级市场职员串通外判员工,购置公司使用的同款打卡机,「打假卡」伪造仓务员的值勤纪录,约两年内串谋诈骗工资逾320万元。五名被告今日(9月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五名被告分别为刘建邦,44岁,百佳超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百佳)电子商贸配送中心时任高级主管;戴建文,43岁,百佳外判商盈汇仓库有限公司(盈汇仓库)时任助理经理;以及黄伟峰,27岁;黄栢勤,28岁;及刘梓彬,28岁,均为百佳外判商物流网络管理有限公司(物流网络)时任仓务员。

五人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并向法庭表明会向控方提供协助。法官练锦鸿把案件押后至2027年3月5日判刑,期间五人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发时,刘建邦是百佳电子商贸配送中心的高级主管,该中心负责整理网上订单及包装货品配送予客户。百佳当时委聘了物流网络为中心提供外判仓务员,并受盈汇仓库监督。物流网络则会按仓务员的工作时数,向百佳收费以发放工资。

物流网络规定所有仓务员,须于上班及下班时打卡,以及在签到纸上就其值勤时间签署作实。并由盈汇仓库助理经理戴建文核实值勤情况。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五名被告于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购置一部中心使用的同款打卡机,「打假卡」伪造13名物流网络仓务员的值勤纪录,向百佳虚报他们的工作时数,诈骗工资共逾320万元。事实上该等仓务员于案发期间从未在该中心工作,签到纸上有关他们的签署是假冒的,他们亦没有收取任何工资。

五名被告承认自2019年起,先后获刘建邦的上司,即该中心的仓库营运经理邀请,透过值勤造假向百佳骗取工资。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利用已离职员工或求职人士的资料,伪造该13名仓务员的工卡。五人并与该名仓库营运经理摊分诈骗所得工资逾320万元。

同案被告郑焯基,43岁,百佳电子商贸配送中心时任仓库营运经理,早前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案件订于2027年2月10日开审。

百佳、盈汇仓库及物流网络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詹俊祺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守证协助。

调查问题
1. 您目前身处哪个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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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初创企业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公共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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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请说明)
3. 贵组织的规模有多大?
1 - 49 名员工
50-99名员工
100 至 249 名员工
250名或以上的员工
4. 您的职级或职位是什么?
高管/高级管理层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
管理层
一线/技术人员
其他(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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