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资助过程中提供利益
科技顾问公司营运经理Tony积极向中小企业推广其公司的服务,声称可为客户「一站式」代办有关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数码方案的政府科技资助计划的申请程序。他向客户保证整个申请过程「简单方便、毋须费神」,并表示其公司会安排所需文件,包括供货商的数码方案报价单。
科技顾问公司营运经理Tony积极向中小企业推广其公司的服务,声称可为客户「一站式」代办有关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数码方案的政府科技资助计划的申请程序。他向客户保证整个申请过程「简单方便、毋须费神」,并表示其公司会安排所需文件,包括供货商的数码方案报价单。
然而,Tony串通多间供货商,就云端系统、网络安全升级及电子商贸平台等数码方案提交夸大金额的报价单。尽管资助申请指引规定中小企业须承担指定比例的项目成本,Tony却暗中安排由第三方暂时垫付或于获批后退还中小企业的出资部分,藉此营造申请者已分担成本的假象。
为促使申请顺利获批,Tony向一名负责处理该计划申请的政府人员提供贿款,要求加快审批程序。该名政府人员拒绝,并立即将此事向廉政公署举报。
Tony提交虚假报价单以夸大数码方案的成本,并讹称申请者已按计划要求承担所需比例的项目成本,相关行为可能已触犯欺诈罪。即使申请是由Tony代表客户提交,若该中小企业客户在知情的情况下容许使用虚假报价单及证明文件,意图促使资助申请获批,亦可能须负上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Tony企图行贿负责处理申请的政府人员,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根据该条文,任何人不得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作为该公职人员作出或不作出任何凭其公职人员身分而作的作为的诱因或报酬。
为预防、查察及遏止类似不当行为,资助计划的资助机构及申请者应在其运作中采取足够的防贪措施。
保单持有人「智醒」贴士 - 申请旅游保险赔偿
「诚信旅业 致胜之道」酒店业防贪贴士
向供应商索取贷款
香港某凉茶制造商的草药及其他原材料均来自内地不同供应商。方先生于该制造商任职高级採购员,主要负责採购草药材料和盘点存货。
最近,方先生出现财困。为解燃眉之急,他竟向一名内地草药供应商发出多个电话短讯,要求对方借出一笔六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并将款项存入他妻子于香港的银行账户,他更表示会为此给予对方更多生意;但供应商并无答应。不久,方先生再向供应商发出短讯,并要求对方借出三万元人民币,更恐吓如供应商不答应便会减少向他发出订单。供应商最终并无答应方先生的要求,更认为有关要求等同索贿,于是向凉茶制造商管理层投诉。管理层认为事态严重及绝不能容忍员工贪污索贿,所以随即向香港廉政公署举报。
向境外公司索贿也会被检控
虽然方先生索贿的对象是香港境外公司,但方先生以更多生意作饵,发放短讯要求对方将贷款存入自己妻子在香港的银行账户,这可能已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索贿罪。
营商者必须留意,只要贿赂过程的任何一部分在香港境内发生,包括承诺、协议、索取、提供或接受未经许可的利益,亦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
直接或间接受贿仍属违法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借贷是利益一种,无论利益是直接给予索贿者,或间接给予跟他有关的第三者,例如在个案中,假若内地草药供应商答应将贷款存入方太太在香港的银行账户,只要证明该账户为方先生所控制,或最终受益人为方先生,方先生亦可被视作已收取利益。
采购工作的贪污风险
一家公司的助理服务经理收受一家电脑硬件供应商的销售经理提供的扫瞄器、打印机、投影机、光碟书写机等多件总值十一万元的电脑器材,作为向该名供应商订购货品的报酬。他又伪造公司文件购买硬碟、显示器、奔腾II(Pentium II)处理器,然后带回家中作为己用。
最后该名销售经理和助理服务经理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狱二十个月及十二个月。
调查心得
家贼难防:该名助理服务经理的公司已在採购工作方面制定指引,规定每次购货必须取得最少兩份报价单。可是,他仍与供应商同流合污,以假报价单欺骗僱主。
随意拿走公司财物:助理服务经理可将公司的资讯科技设施带返家中使用,显示公司的资产管控工作完全失败。
管理人员须知
採购工作易生贪污漏洞:无論在传统或以资讯科技为主导的工作环境裏,採购工作一直是容易出现贪污漏洞的一环。事实上,不法之徒用的來去都是那几道板斧,只是新瓶旧酒而已。这些行为往往在公司进行电脑化时便会乘机涌现,如在购买资讯科技器材和外判顾问服务时处理不当,不法之徒便可从中进行非法交易。
採取「平常心」策略:资讯科技是一门专门学问,不谙此道的管理层自然要向资讯科技专才寻求协助。但管理层不可因此而藉词不进行可有助减少贪污舞弊行为的监察与制衡工作。採取「平常心」策略,也是可行的解决方法。
双重处事标准
菲力是一间大型玩具厂的生産部经理,其助手阿芝及家俊负责处理生产缐工人的逾时工作津贴申请。阿芝因为是总经理的亲戚,而且靑春少艾,样貌端好,甚得菲力喜爱;家俊一向卤莽无禮,从來不放菲力于眼内。最近,财务部向菲力投诉,质疑多项经阿芝提交的逾时工作津贴申请。公司内有传言谓,阿芝夸大逾时工作时间,甚至利用「鬼工」提交虚构的申请。可是,菲力从來不会质疑阿芝提交的资料,只会好言相劝,提醒阿芝将來处理逾时工作津贴申请时还是谨慎爲妙。
另一方面,财务部亦有向菲力投诉家俊。他们发现家俊提交的超时工作时数与实际有差异。不过菲力处理家俊的手法则相对地严苛。
菲力以双重标准处理事情是否恰当?同事们又会怎样看待菲力的作为呢?若菲力严厉对待阿芝,会否令总经理不快而影响他的前途?
菲力面对道德两难,冲击他的个人价值观如公平、责任感及诚实。在处理此事上,菲力应釐清事实及相关的持份者,并在评估所有可行办法及作出决定时考虑以下因素:
有否抵触其专业、行业规则或公司守则?
会否违反法例?
与其自我价值观如公平、尽责及诚实相符吗?
可以毫无顾虑,公开及诚实地向第三者透露自己的决定吗?
ETHICS PLUS 道德抉择指引可协助他解决两难的境况。
利用假文件误导主事人会触犯《防止贿賂条例》
梁先生是一名香港公司派驻内地工厂的董事。他将货运合约批予一间跨境运输公司,并向运输公司东主表示自己是工厂的老闆,讹称工厂每月有很多杂项开支沒法入帐,因而要夸大运输费用作报销。梁先生指使运输公司东主在月结单上将运输费用夸大2万元,之后他将该月结单递交给公司,然后再经工厂会计主任的个人银行帐户将运输款项转交运输公司,在9个月内,梁先生透过会计主任的银行帐户挪用了公司18万元。
后來运输公司东主发现梁先生原来只是受薪董事,并非工厂的真正老闆。
根据《防止贿賂条例》,代理人亦包括公司的个別董事。在上述案中,梁先生作为董事以代理人身分蓄意利用虚假文件欺骗及误导主事人(即公司),触犯了《防止贿賂条例》第9 (3) 条。
梁先生提供虚假资料,误导运输公司东主,亦可能触犯伪造帐目及讹骗罪。
利用电脑 伪造帐目
卓姬是丝慧有限公司的船务文员。该制造公司专营出口真丝恤衫生意,在香港、广州、福州均设有厂房。
卓姬与德信货运公司的东主阿力稔熟。丝慧近八成的货运工作都是交由德信负责。阿力觉得德信能取得不俗业绩,多少有赖卓姬每每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阻滞时,都能尽量配合解决问题。
圣诞节将至,阿力约卓姬共晋晚餐。吃过甜品后,阿力送了一只名贵手錶给卓姬。卓姬既惊且喜地收了下來。
阿力继而向卓姬大谈來年大计,并表示欲与她合伙经营生意。卓姬不明所以,阿力随即解释。
「我一向觉得对内地货品收取较低运费的做法并不合理。以后不論货品是否内地制造,我会划一收费。你不要让你的老闆知道此事,否则他会光顾另一家货运公司。你只需协助我处理文件,自然便可分到你应得的报酬。妳公司都很信任你, 不会有人怀疑。」
卓姬还未來得及反应,阿力已滔滔不绝的說:「事情很简单,先更改电脑资料,接着把资料列印出來,便可轻易地在发票和帐目上做手脚。」
卓姬不知如何是好。一方面这是一个相当吸引的建议,但另一方面,这却是一种诈骗公司的行爲。阿力看見卓姬犹疑不决,便继续穷追猛打道:「你尽心尽力爲公司,理应获得更大的回报,公司实在是亏待了你。丝慧的生意已很不错了,你也是时候照顾一下自己的利益。」
个案中,卓姬是制造商的僱员,即《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所指的「代理人」;而制造商就是卓姬的「主事人」。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2条,利益包括任何馈赠、贷款、费用、报酬、佣金、职位、合约、服务、优待及免除借贷或法律责任等。
卓姬身为僱员,如果未得到其僱主同意,收受阿力的利益(名贵手錶及合伙经营生意),制作虚假的会计记录,协助阿力掩饰抬高的运费,便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1)条;阿力亦有机会因行贿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
卓姬身为僱员蓄意利用虚假文件欺骗及误导她的主事人(即所属的制造商公司),亦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此外,卓姬和阿力可能会因密谋提供虚假资料以误导制造商而触犯伪造帐目及诈骗的罪行。
债台高筑 迫于犯险
黎董事是一名丁屋发展商及地产代理公司董事,他的公司收购了一块新界土地来兴建丁屋。
黎董事委派持有地产代理牌照的助手亚郑负责整项工程。亚郑在村内认识了自称是村代表的沈先生,并经常一起赌博作乐,好赌的亚郑亦因而欠下沈先生不少赌债。亚郑无力偿还赌债,沈先生便要求亚郑利用黎董事急于展开工程的心理骗取其金钱,以归还欠款。亚郑在別无他法下唯有依从沈先生的指示,欺骗黎董事指村代表沈先生要求公司捐赠50万元给该村的基金,否则村民会反对兴建丁屋的工程。黎董事为免节外生枝,给了沈先生一张支票作为给乡村基金的捐款。事后亚郑伪造了一张捐款的收据交给公司。
黎董事思前想后,怀疑事件中涉及贪污,故向廉政公署举报。经调查后发现沈先生根本并非真正村代表,而是一名普通村民。
亚郑被僱主委以重任负责丁屋发展工程,理应珍惜这次机会争取表现。可惜,他因好赌而导致个人财困,走投无路之下串同沈先生欺骗公司,滥用僱主黎董事对他的信任。亚郑深知黎董事的50万元并非是真正捐赠。亚郑使用虚假收据欺骗其主事人黎董事,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同时,根据《盗窃罪条例》,沈先生因为向黎董事虚假陈述表示自己是村代表的身份,亦有可能违犯欺诈罪。
亚郑与沈先生既然有工作往来,社交应酬可能是无可避免,但亚郑应与沈先生保持适当的距离,尤其不应有任何钱银瓜葛,以免在工作上有所偏私或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况,难以保持客观中肯,甚或因私利而做出非法行为,他应避免与客户进行频密赌博活动,以免参与任何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情况的金钱交易。
亚郑从事非法活动以致对地产代理行业带来信誉和/或声誉受损,有可能违反地产代理监管局制定的《操守守则》。 此外,由于他未能遵守法例及操守守则,可能会被视为并非《地产代理条例》下持牌人的适当人选,并可能因此受到纪律处分。
感谢您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