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醫生實務防貪指引宣傳書籤(只供英文版本)
仁心人術 - 「誠・公・SUCCESS」公營機構培訓短片(精華片段)
「誠信旅業 致勝之道」餐飲業防貪貼士
未獲授權擔任兼職導致貪污
開設工程公司的阿輝找來在電話公司任職高級工程師的阿強,希望阿強幫忙採購阿輝公司出產的通訊設備。
由於阿強負責監督電話公司的電訊網絡設計和採購通訊設備,阿輝遂要求阿強向電話公司推薦購買他公司的新產品,為答謝阿強,阿輝答應聘請阿強為他公司的顧問。
阿強同意接受該建議,著手將阿輝的公司列入電話公司認可的供應商名單內,並將生意判給阿輝。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兼職屬利益的一種。若阿強未得電話公司的許可,接受阿輝提供的顧問職位,作為推薦對方公司成為供應商的報酬,即觸犯受賄罪,而阿輝亦因此而觸犯行賄罪;雙方皆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此外,即使不涉及貪污,阿強在阿輝的公司擔任顧問亦可能產生潛在利益衝突。他應該以書面通知僱主他所擔任的外間工作,以申報利益。
考勤報告
國祥是一名行政人員,需要每年撰寫下屬的考勤報告,他知道這是公司考慮員工升遷的重要參考資料。公司最近新增了一個行政人員職位,國祥的兩名下屬阿好及波仔均是被考慮的人選。阿好的工作表現一般,但與國祥的工作關係良好。如果阿好晉升至與他同等的職級,亦不會對他構成威脅或削弱他在公司的領導地位。相反,波仔的表現雖然十分出色,但由於他為人較為進取及急於求變,國祥感到難與他相處,況且波仔一旦升職,更可能危及國祥在公司的前途。其實,公司其他同級行政人員為了鞏固自己的勢力也會用人唯親,這點國祥早已知曉。
國祥應否給阿好撰寫一份高度評價的周年考勤報告,而對波仔的工作表現只給予普通的評價?怎樣做才會對公司帶來最大的益處?國祥應採取哪種態度才對自己最有利?
國祥面對道德兩難,衝擊他的個人價值觀如公平、盡責及誠實。在處理此事上,國祥
應釐清事實及相關的持份者,並在評估所有可行辦法及作出決定時考慮以下因素:
有否抵觸其專業、行業規則或公司守則?
會否違反法例?
與其自我價值觀如公平、盡責及誠實相符嗎?
可否毫無顧慮及公開誠實地向第三者透露自己的決定?
ETHICS PLUS 道德抉擇指引可幫助他解決兩難。
批核合約時出現偏私
一名高科技電子產品製造商的廠房工程師,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維修保養。他認識一名維修服務供應商,供應商經常招待他到會所和高級餐廳消遣,之後更邀請他加盟其公司成為合夥人,並承諾如果工程師同意向他批出更多合約,他便會與工程師分享公司年利潤。考慮到供應商過去的厚待,工程師實在不好意思拒絕他的好意。
工程師如果隱瞞他在供應商公司擁有的個人利益,並且明知供應商不是最合適的服務提供者而仍然將合約判給對方,他便可能觸犯香港工程師學會的紀律守則。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生意合伙亦算是利益;如果未經電子產品製造商的允許而提供及接受了生意合伙的關係,則工程師和供應商雙方都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雖然款待在商業社會甚為普遍,但工程師應避免接受過度的款待 以免影響其執行任務時的客觀判斷。此外, 他亦須查看公司有否在接受承辦商或供應商提供款待限額的範疇制定政策,以免出現任何利益衝突或潛在利益衝突。
未獲授權接受承辦商貸款
一名受聘於一家化學產品製造公司的項目工程師,負責監督由承辦商進行的工程。由於工作關係,他最近與一名承辦了該公司的氣缸維修工程的承辦商過從甚密。
當承辦商知道項目工程師最近在投資股票上嚴重失利後,便立刻主動借20萬元給他,以救燃眉之急。
其後當公司需要檢查氣缸的維修工程時,該名承辦商便懇求項目工程師對某些小毛病採取視而不見的態度,並說這些小毛病鮮會構成安全問題。他更提醒工程師過去曾給了他不少恩惠,這樣更令後者不敢要求他修正工程的毛病。
利用虛假公司欺騙公司
某公司軟件工程師在接獲指示須設計數碼電話錄音機的電腦軟件後,便託詞工作繁忙而提議將該項工作外判予由舊同事全資擁有的軟件公司處理。
軟件公司東主最初無意接受該項工作,但經不起軟件工程師不斷游說,終於答應先把工作接下來,再將它分判給該軟件工程師。在這件事上,軟件工程師利用該軟件公司欺騙僱主,從中取得9 0 % 的工程款項,即95,000元,而餘款則歸該軟件公司東主所有。
不久,東窗事發,軟件工程師被控两項接受非法利益及提供假資料的罪名,最後被判入獄九個月,緩刑两年。
根據香港工程師學會的紀律守則,工程師必須對僱主盡忠,並避免進行任何與僱主的利益有抵觸的業務、投資或活動。軟件工程師在事件中違反了這項規定。
受僱工作或合約亦算是利益。由於軟件工程師的公司並沒有准許他擔任兼職或接受任何與職務有關的利益,他接受該項軟件設計工作實在已觸犯了《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利益衝突
約翰是天河電子有限公司的電腦程式員,為人有目標,做事盡責。
一天,他的上司著他為一款電子電話錄音機設計程式。約翰向上司表示,他的工作已十分繁忙,無法處理這項新工作。公司其後將此工作外判予里奧系統軟件公司。
剛巧該外判軟件公司的東主里奧是約翰的老朋友,里奧致電告知約翰他接到天河這項工作。其實,里奧和他的職員當時手上的工作已排得滿滿的,但既然天河公司給他們這項工作,他們當然不好拒絕。里奧心想他必須要與天河維持良好關係,以便日後取得天河的其他外判工作。
里奧問約翰會否考慮利用空閒時間幫他設計電話錄音機的程式,他可按各自的工作量與約翰攤分天河的合約酬金。
這真叫約翰為難。他只要開數晚通宵便能完成編寫部份的程式,因為他完全知道公司對該項工作要求的規格。
約翰應否答應里奧的要求?答應的話,他便是佔老闆便宜,拿老闆的錢作為自己的外快。這樣會否於心有愧?
約翰面對利益衝突及道德兩難,衝擊他的個人價值觀如盡忠及誠實。一方面,他協助里奧可以幫助里奧的公司與自己公司保持良好的業務關係; 另一方面,身為公司僱員在外判公司兼職可能會造成利益衝突。在處理此事上,約翰應釐清事實及相關的持份者,並在評估所有可行辦法及作出決定時考慮以下因素:
會否抵觸其專業、行業規則或公司守則?
會否違反法例?
是否與自我價值觀如盡忠及誠實相符嗎?
可否毫無顧慮,公開及誠實地向第三者透露自己的決定嗎?
ETHICS PLUS 道德抉擇指引可幫助他解決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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