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有價數碼資料

一名電訊公司的營業主任濫用職權,從公司資料庫偷取客户的個人資料轉交予「收數佬」,並以每份資料 8 0 至 1 0 0 元作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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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able digital information demands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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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電訊公司的營業主任有權檢取公司的電話客户中央資料庫。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收數佬 」, 對方提議營業主任將其公司的電話客户個人資料洩露給他,並以每份資料80至100元作為報酬。營業主任欣然答應,其後更定期將所需的資料傳真給「收數佬」。在26個月內,營業主任經由銀行賬戶收到18筆共3萬元的賄款。

Case Analysis

向未經授權人士洩露客户資料以獲取個人利益是違法行為,營業主任會因此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而且洩露客户的個人資料,亦會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機會令公司陷入連場官司,蒙受損失。

個案中的電訊公司為提高運作效率,授權多名職員取閱客户資料庫,故在調查中花上大量時間才找出受疑人。如果電訊公司沒有設立任何保安措施以管制資料的檢取,容易令清白的職員亦被懷疑涉及違法行為,他們對此亦會耿耿於懷。另外,有些職員像個案中的營業主任,認為販賣輕易得到的客户資料以獲取額外收入,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重要資料例如客户資料、業務計劃、產品設計等若以電子形式儲存,可能會招致貪污及相關罪行。 因此,管理人員必須把有價值的資料妥善存儲。管 理人員應將資料按其敏感及機密程度分類, 配合適當的保安措施,防止有人非法檢取資料。 

更重要的是,管理人員必須向下屬清楚說明,未經授權洩露公司資料對他們本身及公司均可導致嚴重後果。公司應切實執行及定期檢討公司的人力資源政策,例如違 規者會遭解僱、 管方會向有關 執法機構滙報事件等,以對不當行為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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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事人許可須清晰明確及事先給予

鍾先生是一家製造公司的股東,同時負責公司的採購。供應商向他提供回佣作為發出訂單的報酬,鍾先生在事前沒有獲得公司許可便接受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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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al's permission should be definite and given in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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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從事玩具製造多年。幾年前,他成為了一家滬、港合資企業的股東。因為他在行內豐富經驗,所以他負責控制生產程序並需要不時穿梭滬、港兩地。

鍾先生在採購物料事宜上有決策權,所以很多供應商都主動請他吃飯及送禮,其中一家供應商更提供以每份合約交易額的5%作回佣,作為鍾先生向其發出化工原料訂單的報酬,鍾先生在八個月內共收了25萬元非法回佣。

事件被揭發後,廉政公署發現部分股東對鍾先生收受利益一事毫不知情,而公司在代理人收受利益方面亦無明確政策。有股東認為由於鍾先生需要穿梭滬、港兩地,交際應酬在所難免,故此准許他接受回佣以補貼有關開支,但他們卻未能夠說出何時作出有關批准、准許收受的金額以及在何等情況下才可收受該等利益。

Case Analysis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主事人(在本案例中,即玩具公司)的許可必須在代理人(即鍾先生)索取或接受利益前批出;否則,代理人須在收受利益後於合理可能範圍內盡快申請事後批准。同時,主事人在給予許可之前,必須仔細考慮申請的詳情;這樣,有關許可方為合法。

鍾先生的公司就代理人收受與公事有關的利益方面並無明確政策,換言之,事發時鍾先生尚未獲得公司許可收受回佣;此外,因為鍾先生亦沒有在收受回佣後盡快向公司申請事後批准,加上並非全部股東都知道及准許鍾先生收受回佣,故此鍾先生所收受的回佣,不能被視為已獲得主事人的許可。

部分公司股東肆意指稱他們已批准鍾先生收受回佣,但卻未能說出許可的具體內容及範圍,而公司亦沒有任何關於收受回佣的紀錄,他們亦沒有顧及此舉會對其他供應商構成不公平競爭,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的立法精神及要求,故此「主事人許可」不能成立。

由此可見,任何機構都應主動規範各級職員接受利益的情況,並以書面方式清楚列明公司的立場和政策、可收受的利益及其上限價值、收受的先決條件、申報程序及查詢渠道,讓員工可安心按規章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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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工作的貪污風險

一家公司的助理服務經理收受一家電腦硬件供應商的銷售經理提供的電腦器材,作為向該名供應商訂購貨品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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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ks of corruption in the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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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的助理服務經理收受一家電腦硬件供應商的銷售經理提供的掃瞄器、打印機、投影機、光碟書寫機等多件總值十一萬元的電腦器材,作為向該名供應商訂購貨品的報酬。他又偽造公司文件購買硬碟、顯示器、奔騰II(Pentium II)處理器,然後帶回家中作為己用。

最後該名銷售經理和助理服務經理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二十個月及十二個月。

Case Analysis

調查心得 

家賊難防:該名助理服務經理的公司已在採購工作方面制定指引,規定每次購貨必須取得最少兩份報價單。可是,他仍與供應商同流合污,以假報價單欺騙僱主。

隨意拿走公司財物:助理服務經理可將公司的資訊科技設施帶返家中使用,顯示公司的資產管控工作完全失敗。

管理人員須知      

採購工作易生貪污漏洞:無論在傳統或以資訊科技為主導的工作環境裏,採購工作一直是容易出現貪污漏洞的一環。事實上,不法之徒用的來去都是那幾道板斧,只是新瓶舊酒而已。這些行為往往在公司進行電腦化時便會乘機湧現,如在購買資訊科技器材和外判顧問服務時處理不當,不法之徒便可從中進行非法交易。

採取「平常心」策略:資訊科技是一門專門學問,不諳此道的管理層自然要向資訊科技專才尋求協助。但管理層不可因此而藉詞不進行可有助減少貪污舞弊行為的監察與制衡工作。採取「平常心」策略,也是可行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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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取供應商回扣

周先生與三位朋友一同創業,合資在香港開設化學工程公司,並在廣東省設置廠房,從事化學工業。他們四人為公司董事,各佔股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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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uthorized rebate from supp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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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在內地廠房工作經驗豐富,打通兩地人脈關係,與內地供應商及政府官員稔熟,他便自薦兼任內地廠房總經理一職,受薪管理內地業務。

周先生經常向合資伙伴吹噓,指內地廠房能順暢運作,全憑他穿針引線。他又經常吐苦水,埋怨應酬開支大,要自己補貼。

身為內地廠房主管,周先生在採購物料上擁有決策權。其中一名香港供應商,得悉周先生最近在內地置業,便送上名貴影音器材,目的是爭取化工原料的合約。

結果,這名「細心」的供應商跟周先生做成了第一宗生意。為求穩奪日後的供應合約,這名供應商按周先生的要求,提供交易額5% 作回佣,直接存入周先生在香港的銀行賬戶。

Case Analysis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公司的主事人是整個董事會,而個別股東或董事則屬代理人身分。個案中,周先生乃股東之一,身兼廠房的受薪總經理,因此他是一名代理人。周先生須獲董事會的同意才可以在公事上索取或收受利益。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收受利益後,代理人須於合理可能範圍內儘早申請事後批准。同時,主事人在給予許可之前,必須仔細考慮申請詳情,有關許可方為有效。

周先生的公司未有事先訂明代理人可否收受與公事有關的利益,調查期間,周先生辯稱曾知會其他股東,回佣是用以補貼內地應酬開支,但事實上周先生只是與其中兩位股東在閒談中提及,董事會並沒有商議或正式通過有關安排,更遑論備存任何有關收受回佣的資料或處理記錄。換言之事發時,周先生尚未獲得公司同意收受回佣。收受回佣後,他也沒有儘早向公司申請事後批准,故此周先生收取回佣並未獲得主事人的許可。

為保障公司及持份者利益,任何機構都應主動規範董事會成員及各級職員接受利益的情況,並以書面方式清楚列明公司立場和有關接受利益及款待的政策。公司政策亦應詳列申報程序及查詢渠道,讓員工可安心按規章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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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貪政策模糊 股東無所適從

鍾先生與他的朋友在內地成立了一間玩具生產企業,而他負責監督製造過程。他向某內地供應商要求回佣,作為判授訂單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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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king a clear company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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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與幾位朋友合資,在內地經營生產玩具的企業,鍾先生佔有一成股權,並主要負責控制生產程序。由於鍾先生在採購物料上有決策權,他向一內地供應商暗示希望得到交易額的百分之五作為回佣,作為向其公司判授採購訂單的報酬。事件遭揭發後,廉署發現其他股東對鍾先生收受利益一事毫不知情,而公司亦沒有明確政策監管股東或職員有關收受利益的行為。最後,調查顯示鍾先生在八個月內共收受了五萬元,因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而被判入獄。

Case Analysis

在香港,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代理人(一般指僱員)如未獲主事人(一般指僱主)批准,私下收受利益,作為影響與主事人有關業務的報酬,即屬違法。此外,如果可以證明賄賂行為的任何部分是在香港發生,則仍有可能會受到《防止賄賂條例》的監管。雖然鍾先生是其中一名股東,但根據法律他亦是一名代理人,所以收受利益前必須獲得公司的同意。

私營機構應主動規範各級職員(包括董事)因處理公事而接受個人利益的情況,並以書面方式清楚列明公司的立場和政策、可收受的利益及其上限價值、先決條件等等。有關政策亦應詳列申請程序及查詢渠道。

此外,為確保能以合理價錢採購品質優良的生產物料,以及防止職員在採購過程中濫用職權或貪污瀆職,機構應制定完善的採購程序,並經常提醒職員必須以公平和公正的準則選擇物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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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問題
1. 您目前身處哪個國家或地區?
香港
中國大陸
其他(請說明)
2. 您所代表的組織屬於哪種類型?
上市公司
大型私營企業
中小企業/新創企業
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
公共組織
商會/行業協會
其他(請說明)
3. 貴組織的規模有多大?
1 至 49 名員工
50 至 99 名員工
100 至 249 名員工
250 名或以上員工
4. 您的職級或職位為何?
高階主管/資深管理層
中階管理層
專業
主管級別
第一線/技術人員
其他(請說明)

感謝您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