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工减料 - 短桩工程

监工发现建造桩柱的长度与桩柱混凝土的付运记錄不符,遂怀疑部分桩柱经偷工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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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tandard work - p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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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一月,李黄控股公司(简称「李黄」)向一总承建商批出一份价值 10 亿元的合约,包括兴建四座 40 层高的住宅樓宇、一幢商厦及一个停車场。总承建商将其中的打桩工程外判予另一家公司。该公司则再将工程以原來标价85%的造价,外判给锡亚打桩工程公司(简称「锡亚」)。李黄亦委任祖亚公司(简称「祖亚」)监督整个工程项目。整项工程预计于 20 个月内完成,其中的打桩工程则需时五个月。

祖亚委派了一名工程师担任项目经理,监管整项工程。工程师不用驻守地盘,只须偶尔到地盘开会,亦不会亲自进行实地视察。日常的巡查工作则由祖亚所聘用的驻地盘助理工程督察和监工负责。可是,该名助理工程督察经验有限,并不熟悉打桩工程。

由于整项打桩工程只由助理工程督察和监工兩人负责监察,他们无法核查工程的每项细节,故只会根据「锡亚」的工程记錄,未经查核便签署竣工表格,确认有关工程已完成。

锡亚董事林先生发现由于放置钢筋外壳的工序较预期困难,打桩工程会因此须延期一个月才可完成。「锡亚」只属小本经营的公司,若要按总承建商的合约规定,因工程延误而每天赔偿 80 万元,实在难以负担。

林于是与经常缺勤而未有监察工程进度的总承建商地盘管工和总管商议,将桩柱缩短。他们更认为合约所订的桩柱规格过于严谨,即使截短桩柱也不会对承托在桩柱上的樓宇构成严重损害,更不会影响樓宇本身的结构。

林指示工人不用将桩柱钻孔挖掘至预定的地基深度,又在祖亚人员检查过钢筋外壳的长度后,吩咐工人在晚间趁顾问公司监督人员已下班,便将外壳截短。他更剪去量尺的中间部分,使量度出來的尺寸较实际尺寸为长。当祖亚检查人员用该把经改动的量尺量度桩柱钻孔深度和再次检查钢筋外壳时,也查不出桩柱已遭人截短。

一日,祖亚的监工发现建造桩柱的长度与桩柱混凝土的付运记錄不符,遂怀疑部分桩柱经偷工减料。他于是立刻要求林作出解释并提出补救方法。

林与地盘管工和总管商量后,便到监工的办公室将一个载有 30 万元的信封交给他,要求他隐瞒桩柱不符规定一事。监工一口拒绝了林的要求。

监工马上向廉署举报。其后林、总承建商的地盘管工和总管同被拘捕,更因串谋向监工提供利益,作为隐瞒桩柱偷工减料的报酬,而被裁定罪名成立。

问题

  1. 林、地盘管工和总管为什么被裁定贪污罪名成立?如有人向你行贿,你应怎样做?
  1. 如果建筑业人士收受利益以隐瞒偷工减料的工程,损失会有多严重?这种行为会带來什么后果?
  1. 地盘监督工作有何重要?
Case Analysis

《防止贿賂条例》第 9 条

林串同地盘管工和总管向监工提供 30 万元利益,以隐瞒桩柱不合规格,即属违反《防止贿賂条例》第 9 条。该条例规定:

  • 代理人(一般泛指僱员)未得其主事人(一般泛指僱主)许可,在进行与其主事人有关的事务或业务时索取或收受利益,即属违法;及
  • 提供利益者亦属违法。

举报贪污

地盘监工在遇到贪污行贿时,即断然拒绝受贿和向廉署举报,为建筑业人士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贪污的后果

对不合规格工程视而不見,无疑会使建筑工程出现问题,需要付出额外金钱作出补救。最令人忧虑的还是,这些有潜在问题的建筑物会危害公众安全。

建造业人士应当留意违规工程对公众安全的影响;也应谨记本身对僱主和其所属的专业应有的责任,必须时刻以公众利益为大前提。

在以往同類的案件中,法官指斥被告「不但危害建筑物的结构,罔顾住客的生命安全,更败坏香港的声誉。被告的行为甚至可酿成重大灾祸,令整个建筑行业蒙上污点…」。

贪污也会对个人的事业和声誉造成损害。行内人士必须坚守诚信,才能抗拒工作上的贪污诱惑。

地盘监督

要保证工程质素,顾问公司必须分配足够资源以进行地盘监督工作。地盘监督人员由于人數不足或缺乏经验,往往未能有效监管承办商的工作或迅速察觉诈骗行为,因此顾问公司应委派足够及曾接受适当培训和富经验的地盘监督人员进行有关工作。

只派技术人员驻守地盘是不足够的,尤其是在施工的重要阶段,必须要安排具有足够专业知識的人员监管各项工序。

专业人员往往甚少亲身到地盘视察。事实上,进行定期巡查可确保工程符合所订标准,而监督人员亦应自行带备量尺來量度桩柱深度。此外,内部独立技术审核的职能亦应予以加强,以防止任何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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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违规收集废料

堆田区管工永祥在挣扎应否违规让朋友从堆田区收集有价值的材料,还是对此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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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ning a blind 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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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祥是香港海港工程有限公司的管工,其公司承办西贡堆田区的环境卫生及相关工程。

政府严格规定,堆田区内所有废料都不可作回收之用,永祥的职责之一便是防止拾荒者擅自闯入堆田区。政府亦已于堆田区闸口外张贴中英对照的特大告示,确保所有进入堆田区之人士都得悉此项禁令。

永祥的好友嘉明數月前被公司辞退,其后几经艰苦才创立废料循环再造公司。某日,嘉明向永祥提出,容许他的员工进入堆田区搜集可回收的废料。嘉明承諾会审慎行事,绝不会影响堆田区的运作。嘉明不断地游說,指永祥及其他人绝不会有任何损失,他只要诈作不見,就已是帮忙。再者,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将废料循环再用,正符合环保要求,纵使是违规亦无伤大雅,最重要是,他的员工绝不会影响堆田区的运作。

永祥心想: 究竟应否向这位落难的朋友伸出援手呢?公司的规则是金科玉律吗?嘉明的說话其实也有道理。既然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难道这些小事自己也不能作主吗?即使事件被人揭发,亦可辩称曾经设法驱赶嘉明公司的工人,只是他们沒有理会而已。事实上,这种情况亦时有发生。

Case Analysis

永祥面对道德两难,冲击他的个人价值观如同理心、责任感及诚实。一方面,他对嘉明在堆填区收集材料一事视而不见,可以帮助嘉明的公司;另一方面,他必须按照工作指示履行职责。在处理此事上,他应釐清事实及相关的持份者,并在评估所有可行办法及作出决定时考虑以下因素:

  1. 会否抵触其专业、行业规则或公司守则?
  2. 会否违反法例?
  3. 是否与自我价值观如同理心、责任感及诚实相符吗?
  4. 可否毫无顾虑,公开及诚实地向第三者透露自己的决定吗?

ETHICS PLUS 道德抉择指引可帮助他解决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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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处理付款申请

分判商东主向工程督察提供利益,作为加快核对有关的施工通知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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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dition of pa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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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政府部门将一份斜坡维修合约判予庄氏建筑有限公司,该公司其后将工程分判予张先生经营的捷骥工程公司。

该部门不时向承建商发出施工通知,详列有关工程的规格、地点及估价等。待工程完毕后,部门便会派遣工程督察进行实地视察,目的在核证有关工程的质素是否合乎既定标准。项目工程师其后会根据工程督察的建议,在施工通知上签名,以批准向承建商付款。由于每月所发出的施工通知共有百多份,故此项目工程师毋须实地视察每项竣工的工程。

承建商其后将工程师所签署的施工通知交到部门的会计组作申请付款之用。承建商只可根据施工通知上所核实的竣工工程申请付款。

在进行付款程序的同时,部门的物料测量组会覆检承建商的工程,但该小组只会抽查十份一的施工通知。因此,项目工程师及物料测量师未必会察觉涉及施工通知的舞弊行为。

部门的工程督察丘先生负责监察张先生的捷骥公司所进行的工程。二零零零年三月,张要求丘加快核对有关的施工通知,好让他能尽早收取款项。为了报答丘的协助,张向丘提供一份月薪 8,000 元的兼职。

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期间,丘接受张所提供的兼职,作为加快核对发给张的施工通知的报酬。丘曾多次在施工通知上签署证明工程经已完成,但事实上有关的工程还未开始。

丘及张其后因触犯《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而被廉署拘捕,经裁定罪名成立后被判处监禁。

问题

  1. 丘及张如何触犯了《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
  2. 除提供兼职外,还有哪些东西属「利益」之列?
  3. 进行地盘监督工作时,须注意哪些问题才可以防止舞弊行为?
Case Analysis

《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

丘及张因接受/提供兼职工作,作为丘濫用其公职职权的报酬,被裁定触犯《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罪名成立。该条例订明:

  • 公职人员如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为他作出或不作出任何与公务有关的行为的诱因或报酬;及
  • 任何人士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均属违法。

利益

根据《防止贿賂条例》的规定,凡提供受僱工作或合约均被视作提供利益。值得留意的是,承建商提供的贷款也属利益的一种。业界人士应提防有关的「小恩小惠」以避免陷入贪污的陷阱。

地盘监督

地盘监督工作在不同工序中,均极为重要。故此,机构不应只委派一个人承担该项责任。高层人员应进行抽查,密切监察工程的质素和进度,以及备存详尽和正确无误的记錄。此外,更应提升各级督导人员的防贪意識及独立稽核的功能,以便及早侦察可能出现的舞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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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监管工程

分判商东主提供利是予工程监督,希望对方在验收工程时能够「靈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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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x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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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共机构发展的大型物业项目,包括五幢住宅樓宇及一座设有停車场的商业综合大樓,预计于二零零三年四月落成。该公共机构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以18 亿元将工程判予总承建商仕奇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仕奇」),并同时委聘忠环建筑师及工程师有限公司(简称「忠环」)出任项目顾问。

发展计划中的各项工作,分別由不同的分判商负责。仕奇将其中的泥水工程分判给由庄先生经营的钻锋泥水工程公司。

忠环作为该发展计划的项目顾问,有责任监察仕奇及其他分判商的工程质素和进度,故此聘请了五位驻地盘督导人员,并由工程监督马田带領在地盘内执行有关职务。在该项工程中,他们的身份是公职人员,即是有关公共机构的代理人。

庄、马田及忠环的驻地盘人员经常在公余共进晚餐及打麻雀。马田因嗜赌欠下巨债,需要不时向亲友借贷。

庄曾數次邀请马田同往深圳大吃大喝及到夜总会玩樂,并负责支付一切帐项;又曾在澳门赌场借款及提供筹码给马田。马田认为庄对他如此慷慨,纯是因为彼此的友好关係。

从深圳及澳门回來后不久,庄到马田在地盘的办公室,提议不用水泥、沙、砂石和水混合而成的砂浆,而改用一个较快捷的「半干沙」方法铺设地台砂浆层,即在水泥层上铺上一层沙,然后在上面洒水。这种较快捷的铺砂浆方法在某些建筑工程中曾经採用,但在上述工程的合约中,却有明文规定不准採用。故此,马田拒绝了庄的提议。

冬节前一天,庄再次找马田,请求他答应放宽铺沙浆层的程序,因为该项工程已有所延误,可能要付巨额赔偿。庄又将一封五万元的利是交给马田,說是冬节的「小小意思」,并希望他在验收已竣工工程时能够「靈活」一些。他又要求马田在检验过程中不要过份严谨,并指出他一向待马田不薄,这正好是马田回报他的时候。最后马田决定答应庄的要求,接受他的利是,并准许他採用较快捷的铺砂浆层方法。

庄及马田其后被廉署拘捕,经审讯后被裁定触犯《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罪名成立。

问题

  1. 庄及马田如何触犯了《防止贿賂条例》
  2. 你认为马田和庄的过份频繁交际是否适宜?
  3. 习惯(例如在节日给予开工利是)可否作为接受利益的抗辩理由?为什麽?
  4. 马田嗜赌,如何使他掉进贪污诱惑?
Case Analysis

《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

《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主要针对公职人员的贪污行为。该条例订明:

  • 公职人员如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为他作出或不作出任何与公务有关的行为的诱因或报酬;及
  • 任何人士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均属违法。

在上述个案中,庄向马田提供利益,作为后者默许他採用较快捷的铺砂浆层方法,兩人均触犯了《防止贿賂条例》第 4 条。

频密及奢华的交往

承建商与地盘督导人员需要在工作上紧密聯系,因此较容易出现过于频密的交往。贪污的行为往往由注码过高的赌博及奢华频密的款待开始,而接受免费旅游在《防止贿賂条例》中亦属利益的一种。这些过于频密的关係很可能会影响督导人员有效监察承建商工程的能力。而地盘人员亦会因接受奢华、过份的款待,而误堕入心怀不轨的承建商所设的「糖衣陷阱」。

习惯

任何建造业从业员不得以魯班诞或其他时节为藉口而接受承建商所给予的利是。《防止贿賂条例》第 19 条规定,即使接受的利益对任何专业、行业、职业或事业而言已成为习惯,亦不可作为抗辩理由。

赌博

嗜赌及负债人士最容易掉进贪污陷阱。地盘督导人员应提防承建商主动提供的贷款及其他饵诱;而欠债纍纍的前缐员工亦应小心避免因债务问题而被迫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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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翻新工程合约的管理

银行经理在内地接受一承办商的款待和免费旅行。 其后,他向银行香港总部建议接纳该承办商不合符标准的工程,并雇用该承办商翻新其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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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ion of renovation contract in the Main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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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计划翻新多间位于广东省的分行,并委派一名职员担任项目经理,长驻内地监督工程。

负责翻新工程的内地承办商经常款待项目经理,并多次接待他到内地免费旅游。

在翻新第一间分行时,项目经理发现造工与用料均不合符标准。

内地承办商「提醒」项目经理过往为他提供的款待和免费旅游,并再给予项目经理一笔款项,希望项目经理向香港总公司建议,继续让他承接其他内地分行的翻新工程。项目经理的同事得悉二人的不法勾当,挺身举报。

Case Analysis

个案中,项目经理身为银行(主事人)的僱员(代理人),接受内地承办商提供的利益,作为向银行建议接纳承办商不合符标准的工程,及聘用该承办商负责翻新其他分行(与银行业务有关且在香港发生的作为)的报酬,可能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 条;内地承办商则有机会因行贿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 条。只要任何一部份的贿赂行为(包括提供、索取或收受贿赂)在香港境内发生,则仍受《防止贿赂条例》所规管,廉署有权作出跟进

货品与服务採购是最容易出现贪污问题的业务运作程序之一,尤其是涉及高价或专门知识的特殊产品或服务,如翻新和保养工程。

银行常会调派职员到内地办事处工作。由于员工在地域上远离香港的总公司,又欠缺上司监督和其他管控措施,他们被不法之徒利诱的风险便会大增。单靠一名专家职员,又沒有有效的制衡和职责分工,也会增加贪污的风险。

银行应订明主要採购程序的指引,指派监督人员进行实地视察,确保採购过程合符指引,并监察有否出现不当行为,如包庇承办商不合标准的工程。银行亦应要求员工定期阅览行为守则,提醒他们避免接受供应商/ 承办商提供过度频密/ 奢华的款待,以免影响其客观判断。另外,银行应与供应商/ 承办商(尤其是非本地供应商/ 承办商)沟通,有关银行的反贪和接受利益/ 款待政策,并表明对贪污舞弊採取的零容忍立场,银行亦应为供应商/ 承办商提供查询/ 表达意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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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题
1. 您目前身处哪个国家或地区?
香港
中国大陆
其他(请说明)
2. 您代表的是哪种类型的组织?
上市公司
大型私营企业
中小企业/初创企业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公共组织
商会/行业协会
其他(请说明)
3. 贵组织的规模有多大?
1 - 49 名员工
50-99名员工
100 至 249 名员工
250名或以上的员工
4. 您的职级或职位是什么?
高管/高级管理层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
管理层
一线/技术人员
其他(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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