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tomary trade practice not a defence

「行规」不能作为免责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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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标是一家欧洲医療仪器制造商的东南亚区域业务经理。他知道一家内地医療设备供应商正计划在港成立分公司作双边贸易,透过香港的供应商购买欧洲产品并向东南亚市场推销中国制的輪椅及医疗仪器等设备。

阿标主动邀请该供应商派员到香港參观欧洲最新医療设备及香港医院的医療设施,并了解香港的营商环境。

兩名内地代表抵达香港后,阿标只花了半天时间带他们參观医院,却用了整个星期的时间在五星级酒店和餐厅以豪华晚餐和名贵红酒款待他们。阿标还安排了一趟澳门之旅,其中包括前往新开的赌场。在赌场内,阿标向兩名客人各提供1万元筹码,让他们「碰碰运气」,并声称此待客之道是「行规」。他还暗示,如对方在港成立公司后,向他的公司购买医療仪器,他可以提供更丰厚的「利是」。

Case Analysis

根据《防止贿賂条例》,免费旅游、「利是」及赌场筹码均被视为利益。个案中,若该两名内地职员未得其僱主同意,在香港境内接受阿标提供的利益而向阿标公司购买医疗仪器,则行贿受贿双方都会触犯《防止贿賂条例》。

他们双方不可以「行规」、「惯例」作为收受利益的藉口,因为根据《防止贿賂条例》第19条,法庭不会接纳上述藉口作为行贿受贿双方的免责辩护,只会以收受利益一方是否有主事人的许可作为依归。

调查问题
1. 您目前身处哪个国家或地区?
香港
中国大陆
其他(请说明)
2. 您代表的是哪种类型的组织?
上市公司
大型私营企业
中小企业/初创企业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公共组织
商会/行业协会
其他(请说明)
3. 贵组织的规模有多大?
1 - 49 名员工
50-99名员工
100 至 249 名员工
250名或以上的员工
4. 您的职级或职位是什么?
高管/高级管理层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
管理层
一线/技术人员
其他(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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