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检验
成衣检验员Raymond经常前往香港境外一间工厂进行产品检验。久而久之,他与该厂代表王先生变得非常熟络。每逢Raymond到访,王先生均会安排丰盛餐饮招待。
成衣检验员Raymond经常前往香港境外一间工厂进行产品检验。久而久之,他与该厂代表王先生变得非常熟络。每逢Raymond到访,王先生均会安排丰盛餐饮招待。
有一次,发出检验报告前,Raymond知会王先生该次检验将会「不合格」。王先生担心后果,遂递上一个装有现金的密封信封,并以两人「友谊」为由,请求Raymond「协助」。
若Raymond接受王先生提供的利益,并同意向其雇主(即检测机构)提交载有虚假结果的检验报告,则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即使不涉及任何利益,若Raymond故意提交虚假文件以欺骗雇主,亦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王先生作为行贿者,亦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
尽管利益是在香港境外提供,但若有任何贿赂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提供、索取、接受、承诺或同意接受利益)是在香港发生,例如向其香港雇主提交虚假检验报告,即属《防止贿赂条例》的管辖范围,可根据该条例进行检控。
作为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员工,Raymond必须保持公正及专业独立,拒绝接受受检机构过于频繁或奢华的款待,以免造成实际或观感上的利益冲突。他亦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接受利益及款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