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keting discount

騙取折扣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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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蓮是一間運動服分銷商的銷售經理。公司的銷售政策是,對大宗買賣會給予折扣,即每購買一百件運動球衣便可獲九折優惠。近期經常獲勝的球隊球衣一推出便賣個滿堂紅。旺角一家小型運動服店訂購了 50 件上述的球隊球衣,而區內另一家店舖也同樣訂購了 50 件球衣。由於兩家店舖位於同區,公司自然會將送貨安排一併處理。美蓮靈機一觸,想到只要在發票上做點手腳,把兩張訂單合併,湊成合共一百件的訂單,那麽她便可以獲取公司的折扣優惠,從而得到一點額外收入,這樣對任何人也不會造成損失!

但這會被視為欺騙公司嗎? 她應該將折扣優惠分成三份並與兩家運動服店舖分享嗎?

Case Analysis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任何代理人使用虛假、錯誤或缺漏不全的收據、帳目或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便會觸犯該法例。

美蓮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因她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公司,她亦有可能因此觸犯盜竊條例第17條。

問卷問題
1. 您目前身處哪個國家或地區?
香港
中國大陸
其他(請說明)
2. 您所代表的組織屬於哪種類型?
上市公司
大型私營企業
中小企業/新創企業
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
公共組織
商會/行業協會
其他(請說明)
3. 貴組織的規模有多大?
1 至 49 名員工
50 至 99 名員工
100 至 249 名員工
250 名或以上員工
4. 您的職級或職位為何?
高階主管/資深管理層
中階管理層
專業
主管級別
第一線/技術人員
其他(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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