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誠信焦點 香港反貪法例 反貪法例概覽 反貪法例概覽 23 glance-text 防止賄賂條例》規管公營及私營機構的貪污行為利益指任何有價值的事物,惟不包括款待反貪法例並沒有就利益的金錢價值,設定上限或門檻行賄受賄同屬違法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僱員使用虛假文件欺騙其僱主,即使沒有接受利益,亦屬違法 即使貪污行為目的未達到,行賄者及受賄者同樣會違法 任何專業、行業、職業或事業的行規慣例,不可作為賄賂的免責辯護理由 貪污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50萬元 fade-up glance-pobo container 《防止賄賂條例》的有關條文見於電子版香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