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會籍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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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桐是電話公司的顧客服務主任。他勤奮及負責任的表現廣為同事稱許。他在部門內亦交了不少朋友,當中包括阿強。
阿強是兼職電話推銷員,與偉桐屬同一組。他人脈廣闊,擁有多個尊尚會所會籍。他經常宴請偉桐及在假日相約偉桐到外地打高爾夫球。
偉桐對高爾夫球這項運動趨之若鶩。他熱愛那綠悠悠的草地及悠然自得的感覺。最重要的還有那種富豪的氣派。偉桐希望擁有自己的高爾夫球會籍,但以他目前的收入和人際網絡,那又談何容易。
阿強告訴偉桐凡事皆有可能。「如果你把客戶的個人資料洩露給我,我可以替你弄個會籍回來。既然你可以輕易地登入公司的電腦系統,這應該沒有問題的。」
偉桐清楚知道,阿強是利用所取得的客戶個人資料作不法用途以謀取私利。他雖然不欲參與任何非法勾當,但卻難抵那個高爾夫球會籍的誘惑。若憑他的本事和收入,恐怕要再過數十年才有機會取得高爾夫球會籍。同時,偉桐的腦海裏亦泛起與阿強吃喝玩樂的快活情景,令他開始有所動搖,並心想要找一個能登入公司電腦系統的同事做代罪羔羊亦很容易。他應否答應阿強的要求呢?
Case Analysis
偉桐身為僱員,若未得僱主(即電話公司)的批准,收受阿強提供的利益,以洩露客戶的個人資料,便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1)條。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2條,利益包括任何饋贈、貸款、費用、報酬、佣金、職位、合約、服務、優待及免除借貸或法律責任等,而高爾夫球會籍亦可被視為利益的一種。
阿強亦有可能因行賄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此外,偉桐和他的公司可能因為洩露客戶的個人資料以謀私利或導致客戶損失,或未能保障客戶個人資料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問卷問題
1. 您目前身處哪個國家或地區?
香港
中國大陸
其他(請說明)
2. 您所代表的組織屬於哪種類型?
上市公司
大型私營企業
中小企業/新創企業
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
公共組織
商會/行業協會
其他(請說明)
3. 貴組織的規模有多大?
1 至 49 名員工
50 至 99 名員工
100 至 249 名員工
250 名或以上員工
4. 您的職級或職位為何?
高階主管/資深管理層
中階管理層
專業
主管級別
第一線/技術人員
其他(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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