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ing and accepting an advantage both constituting an offence

提供及收受利益均属违法

Trades/ Industries:
Areas of Concern:
fade-up
container

彼得是一间经纪行的交易董事,由于最近本港地产市道活跃,令恒生指數节节上升,很多客户纷纷落盘购入藍筹股。为求迅速处理客户的买盘,彼得决定将部分生意外判予其他经纪行。

彼得在毫不考虑服务质素的情况下,将生意判给他的高尔夫球拍档大卫。其实大卫徵收的佣金远高于其他经纪。事后,二人在乡村俱樂部相聚,大卫連声多谢彼得的转介,还說自己最近出任该俱樂部的执行委员会委员,保证经他推荐,彼得可轻易取得这个人人趋之若鹜的会籍,他并暗示如果彼得日后继续转介生意给他,必获更多好处,彼得欣然接受。

Case Analysis

彼得收受利益,即乡村俱樂部会籍,并濫用职权将生意转介给大卫,违反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操守准则*。彼得更沒有尽责保障僱主及客户的利益,因为大卫未必是提供最佳服务的经纪,更何况他收取较高的佣金。

如果彼得沒有取得其僱主许可而收受利益,他和大卫均触犯《防止贿賂条例》第9条,即彼得触犯受贿罪,而大卫则触犯行贿罪。

*註:操守准则指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註册人操守准则、企业融资顾问操守准则和基金经理操守准则。 

调查问题
1. 您目前身处哪个国家或地区?
香港
中国大陆
其他(请说明)
2. 您代表的是哪种类型的组织?
上市公司
大型私营企业
中小企业/初创企业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公共组织
商会/行业协会
其他(请说明)
3. 贵组织的规模有多大?
1 - 49 名员工
50-99名员工
100 至 249 名员工
250名或以上的员工
4. 您的职级或职位是什么?
高管/高级管理层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
管理层
一线/技术人员
其他(请说明)

感谢您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