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iving the company by subcontracting a job from a contractor

利用虚假公司欺骗公司

Trades/ Indu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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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软件工程师在接获指示须设计數码电话錄音机的电脑软件后,便託词工作繁忙而提议将该项工作外判予由旧同事全资拥有的软件公司处理。

软件公司东主最初无意接受该项工作,但经不起软件工程师不断游說,终于答应先把工作接下來,再将它分判给该软件工程师。在这件事上,软件工程师利用该软件公司欺骗僱主,从中取得9 0 % 的工程款项,即95,000元,而余款则归该软件公司东主所有。

不久,东窗事发,软件工程师被控两项接受非法利益及提供假资料的罪名,最后被判入狱九个月,缓刑两年。

Case Analysis

根据香港工程师学会的纪律守则,工程师必须对僱主尽忠,并避免进行任何与僱主的利益有抵触的业务、投资或活动。软件工程师在事件中违反了这项规定。

受僱工作或合约亦算是利益。由于软件工程师的公司并沒有准许他担任兼职或接受任何与职务有关的利益,他接受该项软件设计工作实在已触犯了《防止贿賂条例》第9条。

调查问题
1. 您目前身处哪个国家或地区?
香港
中国大陆
其他(请说明)
2. 您代表的是哪种类型的组织?
上市公司
大型私营企业
中小企业/初创企业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公共组织
商会/行业协会
其他(请说明)
3. 贵组织的规模有多大?
1 - 49 名员工
50-99名员工
100 至 249 名员工
250名或以上的员工
4. 您的职级或职位是什么?
高管/高级管理层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
管理层
一线/技术人员
其他(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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