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投資海外地產項目貪污案將交付高等法院 時任副總經理及母遭加控收賄約2,500萬澳元

廉政公署早前先後起訴一名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父母,在該上市公司投資海外地產發展項目時涉嫌貪污以優待一名澳洲商人,涉及賄款總值約2,500萬澳元。東區裁判法院今日(6月3日)批准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書,加控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母親一項貪污罪名,案件稍後將交付高等法院進行答辯。

吳為,46歲,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首創置業,現已退市)時任副總經理;及其母親韓尚敏,75歲,早前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吳為父親吳祖皇,77歲;則於上星期四(5月28日)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三名被告今日分兩宗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控方申請修訂吳為及韓尚敏的控罪書,並新增一項貪污罪名,三人現同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主任裁判官又批准控方申請將兩宗案件合併,稍後交付高等法院進行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各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首創置業於2003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間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案發時,吳為是首創置業的副總經理,他同時擔任首創置業澳洲分公司的總經理。

兩項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間,一同串謀從一名澳洲商人接受2,200萬澳元賄款及一項投資機會合約獲利約300萬澳元,致使吳為在首創置業的業務上優待該澳洲商人及與其有聯繫的公司。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自2014年起,首創置業按照吳為的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發展項目,總值約8.2億澳元,當中大部分項目由該名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周雲龍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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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先後起訴一名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父母,在該上市公司投資海外地產發展項目時涉嫌貪污以優待一名澳洲商人,涉及賄款總值約2,500萬澳元。東區裁判法院今日(6月3日)批准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書,加控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母親一項貪污罪名,案件稍後將交付高等法院進行答辯。

吳為,46歲,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首創置業,現已退市)時任副總經理;及其母親韓尚敏,75歲,早前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吳為父親吳祖皇,77歲;則於上星期四(5月28日)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三名被告今日分兩宗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控方申請修訂吳為及韓尚敏的控罪書,並新增一項貪污罪名,三人現同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主任裁判官又批准控方申請將兩宗案件合併,稍後交付高等法院進行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各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首創置業於2003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間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案發時,吳為是首創置業的副總經理,他同時擔任首創置業澳洲分公司的總經理。

兩項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間,一同串謀從一名澳洲商人接受2,200萬澳元賄款及一項投資機會合約獲利約300萬澳元,致使吳為在首創置業的業務上優待該澳洲商人及與其有聯繫的公司。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自2014年起,首創置業按照吳為的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發展項目,總值約8.2億澳元,當中大部分項目由該名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周雲龍代表出庭。

Reference URL: https://www.icac.org.hk/tc/p/press/index_id_4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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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投資海外地產發展項目貪污案 時任副總經理父親涉參與收賄約2,500萬澳元遭廉署起訴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母親,在該上市公司投資海外地產發展項目時涉嫌貪污以優待一名澳洲商人。廉署經進一步調查及按律政司法律意見,再落案起訴時任副總經理的父親,控告他涉嫌參與有關貪污勾當,涉及賄款總值約2,500萬澳元。

吳祖皇,77歲,上星期四(5月28日)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三(6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吳為,46歲,吳祖皇兒子及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首創置業,現已退市)時任副總經理;和韓尚敏,75歲,吳祖皇妻子,早前被廉署控以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首創置業於2003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間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案發時,吳祖皇的兒子吳為是首創置業的副總經理,他同時擔任首創置業澳洲分公司的總經理。

吳祖皇被控兩項罪名,指他涉嫌於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間,與吳為及韓尚敏一同串謀從一名澳洲商人接受2,200萬澳元賄款及一項投資機會合約獲利約300萬澳元,致使吳為在首創置業的業務上優待該澳洲商人及與其有聯繫的公司。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自2014年起,首創置業按照吳為的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發展項目,總值約8.2億澳元,當中大部分項目由該名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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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及其母親,在該上市公司投資海外地產發展項目時涉嫌貪污以優待一名澳洲商人。廉署經進一步調查及按律政司法律意見,再落案起訴時任副總經理的父親,控告他涉嫌參與有關貪污勾當,涉及賄款總值約2,500萬澳元。

吳祖皇,77歲,上星期四(5月28日)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三(6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吳為,46歲,吳祖皇兒子及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首創置業,現已退市)時任副總經理;和韓尚敏,75歲,吳祖皇妻子,早前被廉署控以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首創置業於2003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間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案發時,吳祖皇的兒子吳為是首創置業的副總經理,他同時擔任首創置業澳洲分公司的總經理。

吳祖皇被控兩項罪名,指他涉嫌於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間,與吳為及韓尚敏一同串謀從一名澳洲商人接受2,200萬澳元賄款及一項投資機會合約獲利約300萬澳元,致使吳為在首創置業的業務上優待該澳洲商人及與其有聯繫的公司。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自2014年起,首創置業按照吳為的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發展項目,總值約8.2億澳元,當中大部分項目由該名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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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貪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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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培訓

上市公司必須符合《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指引)以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中就披露董事及員工接受防貪培訓的要求。私營機構誠信建設中心(中心)提供免費防貪及誠信培訓服務,協助上市公司建立誠信文化,並預防貪污及舞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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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全球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擁有全球規模最大的股票市場之一。在港上市公司肩負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角色。然而,貪污所帶來的風險遠超即時財務損失,它不僅損害企業聲譽及投資者信心、破壞公平競爭,更削弱整體市場運作效率。為確保企業可持續發展,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必須帶領公司落實穩健的企業管治,履行對股東的責任,同時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

私營機構誠信建設中心(中心)為企業領袖及公司治理專業人員提供針對性防貪及誠信培訓,協助其提升對貪污風險的警覺,並維持高標準的誠信操守。中心亦提供免費防貪諮詢服務及實用資源,協助企業預防貪污,建立誠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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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問題
1. 您目前身處哪個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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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大型私營企業
中小企業/新創企業
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
公共組織
商會/行業協會
其他(請說明)
3. 貴組織的規模有多大?
1 至 49 名員工
50 至 99 名員工
100 至 249 名員工
250 名或以上員工
4. 您的職級或職位為何?
高階主管/資深管理層
中階管理層
專業
主管級別
第一線/技術人員
其他(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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