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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行業 (前線從業員) 1/12/2026

Date
Time
4:00 - 5:00 p.m.
Language
All Sector /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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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 Outline
商業機構的常見誠信風險
法例及行政監管
處理利益衝突
員工的防貪角色
對貪污零容忍
廉署防貪資源及服務
Target
商業機構前線從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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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6 3197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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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D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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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 Title Industry
Course Title Object

前銀行經理收賄總值47萬美元加密貨幣非法認證虛假備用信用證判囚四年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前銀行經理,串謀一名金融科技公司(該公司)職員及其同黨收受總值逾47萬美元(即約370萬港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在沒有銀行授權下非法認證多份虛假文書,為多項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作為擔保。該前銀行經理早前承認收賄,今日(9月1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

林俊賢,32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亞洲))前客戶經理,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稱,本案涉及虛假的銀行文件,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信譽,亦為涉事銀行帶來巨大潛在損失,故被告的刑責較其他同類案件為高。法官以入獄六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而將刑期扣減三分之一。基於並無額外減刑的特殊情況,被告最終判囚四年。

法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建行(亞洲)歸還約370萬港元,即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廉署發言人指出,貪污不法分子透過加密貨幣迂迴收受賄款,試圖令貪污罪行變得更為隱匿,最終亦被廉署戮力偵破。廉署並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

建行(亞洲)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在香港的子公司。案發時被告任職建行(亞洲)銅鑼灣零售分行個人銀行業務部客戶經理,負責為個人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職責從不涉及處理銀行商業信貸及信用證申請,銀行亦從沒有授權他處理相關事宜。

案發時該公司,即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現已停運),經營一個數碼平台,以進行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須提供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為擔保,以確保若投資者未能承擔相關損失,發證銀行將履行最終付款責任。

Yu Po Holdings Limited (Yu Po)於2022年初經該公司成為相關投資者。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訛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

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即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逾16億美元。

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事件,其後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廉署調查發現,建行及其同系公司從沒有簽發涉案任何相關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而該等虛假文書亦導致建行及建行(亞洲)蒙受潛在經濟及聲譽損失。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劉德澤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鍾永駿及劉家帥協助。

Cover
圖片
Court proceeding
Import Data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前銀行經理,串謀一名金融科技公司(該公司)職員及其同黨收受總值逾47萬美元(即約370萬港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在沒有銀行授權下非法認證多份虛假文書,為多項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作為擔保。該前銀行經理早前承認收賄,今日(9月1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

林俊賢,32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亞洲))前客戶經理,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稱,本案涉及虛假的銀行文件,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信譽,亦為涉事銀行帶來巨大潛在損失,故被告的刑責較其他同類案件為高。法官以入獄六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而將刑期扣減三分之一。基於並無額外減刑的特殊情況,被告最終判囚四年。

法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建行(亞洲)歸還約370萬港元,即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廉署發言人指出,貪污不法分子透過加密貨幣迂迴收受賄款,試圖令貪污罪行變得更為隱匿,最終亦被廉署戮力偵破。廉署並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

建行(亞洲)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在香港的子公司。案發時被告任職建行(亞洲)銅鑼灣零售分行個人銀行業務部客戶經理,負責為個人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職責從不涉及處理銀行商業信貸及信用證申請,銀行亦從沒有授權他處理相關事宜。

案發時該公司,即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現已停運),經營一個數碼平台,以進行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須提供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為擔保,以確保若投資者未能承擔相關損失,發證銀行將履行最終付款責任。

Yu Po Holdings Limited (Yu Po)於2022年初經該公司成為相關投資者。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訛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

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即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逾16億美元。

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事件,其後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廉署調查發現,建行及其同系公司從沒有簽發涉案任何相關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而該等虛假文書亦導致建行及建行(亞洲)蒙受潛在經濟及聲譽損失。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劉德澤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鍾永駿及劉家帥協助。

Industry Tgas

遭廉署起訴前銀行經理承認收賄總值47萬美元加密貨幣非法認證虛假備用信用證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前銀行經理,今日(9月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一名金融科技公司(該公司)職員及其同黨收賄,即總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在沒有銀行授權下非法認證多份虛假文書,為多項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作為擔保。

林俊賢,32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亞洲))前客戶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另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則由法庭存檔。

法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建行(亞洲)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在香港的子公司。案發時被告任職建行(亞洲)銅鑼灣零售分行個人銀行業務部客戶經理,負責為個人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職責從不涉及處理銀行商業信貸及信用證申請,銀行亦從沒有授權他處理相關事宜。

案發時該公司,即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現已停運),經營一個數碼平台,以進行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須提供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為擔保,以確保若投資者未能承擔相關損失,發證銀行將履行最終付款責任。

Yu Po Holdings Limited (Yu Po)於2022年初經該公司成為相關投資者。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訛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

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即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逾16億美元。

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事件,其後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廉署調查發現,建行及其同系公司從沒有簽發涉案任何相關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而該等虛假文書亦導致建行及建行(亞洲)蒙受潛在經濟及聲譽損失。

廉署發言人表示,案件只涉及個別銀行前線職員受賄作出違法行為。廉署並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廉署一直十分重視銀行從業員誠信,早前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的全力支持下,推出《銀行業誠信約章》,持續提升業內誠信文化,並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加深他們對相關法例及貪污風險的認識。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劉德澤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鍾永駿及劉家帥協助。

Cover
圖片
Court proceeding
Import Data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前銀行經理,今日(9月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一名金融科技公司(該公司)職員及其同黨收賄,即總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在沒有銀行授權下非法認證多份虛假文書,為多項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作為擔保。

林俊賢,32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亞洲))前客戶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另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則由法庭存檔。

法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建行(亞洲)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在香港的子公司。案發時被告任職建行(亞洲)銅鑼灣零售分行個人銀行業務部客戶經理,負責為個人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職責從不涉及處理銀行商業信貸及信用證申請,銀行亦從沒有授權他處理相關事宜。

案發時該公司,即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現已停運),經營一個數碼平台,以進行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須提供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為擔保,以確保若投資者未能承擔相關損失,發證銀行將履行最終付款責任。

Yu Po Holdings Limited (Yu Po)於2022年初經該公司成為相關投資者。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訛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

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即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逾16億美元。

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事件,其後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廉署調查發現,建行及其同系公司從沒有簽發涉案任何相關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而該等虛假文書亦導致建行及建行(亞洲)蒙受潛在經濟及聲譽損失。

廉署發言人表示,案件只涉及個別銀行前線職員受賄作出違法行為。廉署並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廉署一直十分重視銀行從業員誠信,早前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的全力支持下,推出《銀行業誠信約章》,持續提升業內誠信文化,並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加深他們對相關法例及貪污風險的認識。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劉德澤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鍾永駿及劉家帥協助。

Industry Tgas
問卷問題
1. 您目前身處哪個國家或地區?
香港
中國大陸
其他(請說明)
2. 您所代表的組織屬於哪種類型?
上市公司
大型私營企業
中小企業/新創企業
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
公共組織
商會/行業協會
其他(請說明)
3. 貴組織的規模有多大?
1 至 49 名員工
50 至 99 名員工
100 至 249 名員工
250 名或以上員工
4. 您的職級或職位為何?
高階主管/資深管理層
中階管理層
專業
主管級別
第一線/技術人員
其他(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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